法律咨询服务询价函
我司拟就以下法律咨询服务事项,委托法律服务机构开展为期一年的咨询服务,特进行询价。
有关法律咨询服务事项如下:
1、日常法律咨询,根据我司经营和业务管理工作需要,提供综合性的咨询与法律服务,必要时出具法律意见书。
2、合同评审服务,根据我司合同管理法律专业评审意见需要,提供合同评审及修改意见。
3、普法宣讲服务,根据我司法治建设工作需要,提供两次普法宣讲服务。
4、其他增值服务。
具体工作方式及报价要求如下:
1、法律服务机构应具体指定一名律师(要求: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,律师执业5年及以上),作为日常联络人,保持与我司日常工作联系。
2、法律服务机构联络人接到我司咨询服务事项后,应于4小时内给予回复并及时处理。
3、法律服务机构及其联络人应保守我司商业信息秘密,与我司签订咨询服务协议同时与我司签订保密服务协议。
4、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。
5、报价包含上述服务事项及所发生的交通费、税费,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6、询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1日12:00。
7、报价单格式附后,送达报价单同时提供事务所及拟联络律师执业资格、简介、经验等材料。
8、报价资料应以密封方式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。以密封方式送达的,应于询价截止时间前,送至太原市新兰路112号中铁物资太原轨枕有限公司综合部办公室;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,应于询价截止时间前,发至邮箱dgfy1887798@163.com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。
特致此询价函。
(联系人及电话:樊女士 0351-2643127)
中铁物(太原)物流有限公司
2024年9月9日
报 价 单
致:中铁物(太原)物流有限公司
1、就贵司法律咨询服务事项,我所咨询服务费报价为 元(增值税专票、税率 ,含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、税费)。
2、贵司安排的临时或紧急服务事项,我所可在 (时间)内抽派专业人员进行响应。
3、其他增值服务:
报价单位:
联系人及电话:
日期: 年 月 日
(附:事务所及指定律师资质、从业资格和经验等材料)